研究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製。院長主持研究院全面工作。研究院設副院長若幹人,副院長協助院長開展工作。建立研究院院務會議製度,院長、副院長及相關人員組成院務委員會。
研究院設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咨詢委員會設主任委員5人,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幹人。
辦公室負責研究院日常工作協調管理。在院長領導下開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科研管理、公關聯絡、信息采編、數據庫和網站建設、簡報編發、對外合作等工作。
研究院設學術委員會,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5人,委員若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