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學發展研究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登記編號:75299064-002)特此嚴正聲明,所有在本院掛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所在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在任何情況下,掛職人員不得以本院名義從事任何形式的違法行為或有違當地行政法規的活動。任何利用本院名義從事不當或違規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本院將立即撤銷其掛職職務及相關頭銜,並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可能性,以維護本院聲譽及公共利益。
香港國學發展研究院一貫致力於推動中華傳統文化的學術研究與傳承,作為一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合法註冊的民間法人團體,我們始終堅持遵守法治,倡導學術自由與社會責任並重。我們要求所有在本院任職或掛職的人員,時刻以身作則,遵守法紀,恪守職業道德與學術規範,避免任何可能損害本院聲譽或違背社會道德準則的行為。
為確保本院管理秩序與社會責任的有效落實,本院將加強對掛職人員及合作機構的監督與管理,防止出現任何濫用本院名義從事不當活動的情況。我們亦歡迎社會各界與廣大公眾對本院的工作及相關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或違反本院規定的行為,敬請及時向我們舉報,舉報郵箱:provost@gfy.hk。
在此再次鄭重重申,香港國學發展研究院絕不姑息任何掛職人員或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並將在必要情況下採取適當措施,維護本院的學術誠信及社會責任。
此聲明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香港國學發展研究院
日期:二0二四年十月十一日